根據《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創(chuàng)新要素供給培育產業(yè)生態(tài)提升國家中心城市產業(yè)能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成委發(fā)〔2017〕23號)和原《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成都市財政局關于印發(fā)貫徹〈創(chuàng)新要素供給培育產業(yè)生態(tài)提升國家中心城市產業(yè)能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成經信財〔2017〕89號)要求,現就組織開展2022年新材料首批次市場化應用補助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為成都市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工業(yè)企業(yè)單位,且生產地址在成都市范圍內。
(二)申報產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1.屬于國家《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21年版)》的新材料產品;2.屬于《四川省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19年版)》的新材料產品(以下簡稱《目錄》)。若在本項目申報工作截止的時間范圍內,經濟和信息化廳正式印發(fā)2021年版《目錄》,則以2021年版《目錄》為準;3.屬于2020年度四川省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新材料首批次軟件首版次產品公告(2021年第6號)中的省內首批次產品。
(三)申報產品2021年度實際銷售額/采購額不低于100萬元。
(四)產品生產(研制)單位和應用單位均在成都市內的,由生產(研制)單位牽頭申報;產品生產(研制)單位在成都市內,應用單位不在成都市內的,僅對生產(研制)單位進行補助;產品生產(研制)單位不在成都市內,應用單位在成都市內的,不予補助。
(五)已獲得省級、市級新材料首批次市場化應用補助或正在申報省級新材料首批次市場化應用補助的產品,不再補助。
二、申報材料
(一)《成都市新材料首批次市場化應用補助項目申報表》(附件1);
(二)營業(yè)執(zhí)照、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申請產品2021年銷售/采購合同、清單及發(fā)票、貨款到賬憑證(復印件),且發(fā)票上的產品名稱須與該產品名稱一致(若不一致須說明并提供證明材料),上述材料日期均應在2021年內;
(四)用戶應用報告;
(五)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yè)2021年度審計報告(須帶二維碼);
(六)申請產品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狀況的有效證明文件;
(七)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資質認定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符合《目錄》要求的產品質檢報告、特種設備行業(yè)產品許可證、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等;
(八)產品彩色照片一張;
(九)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三、申報流程
(一)組織申報。企業(yè)向注冊地所在區(qū)(市)縣工業(yè)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寫《成都市新材料首批次市場化應用補助項目申報書》,區(qū)(市)縣工業(yè)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形成初審意見,匯總后會同財政部門聯合行文推薦上報市經信局和市財政局。
(二)專家評審。市經信局組織專家召開新材料首批次產品評審會議,由專家組提出擬支持產品名單。
(三)審計及公示。市經信局根據專家評審結果,委托有資質的審計機構對擬支持產品及企業(yè)票據進行審計。按照上年度銷售/采購總額的10%確定給予新材料生產(研制)/應用單位不超過250萬元的補助金額。以上結果在市經信局官方網站上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
四、上報時間
各區(qū)(市)縣工業(yè)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2022年5月20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膠裝,一式3份)、聯合推薦文件(2份)和電子版匯總表(1份)(附件2)上報市經信局新材料產業(yè)處。
五、聯系方式
聯 系 人:市經信局新材料產業(yè)處 張帥
聯系電話:61881642
郵 箱:cdjxwxcl@163.com
1.成都市新材料首批次市場化應用補助項目申報書(2022年)
2.成都市2022年市級新材料首批次補助項目匯總表
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財政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