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復工的企業(yè),放寬容(需)量電價計費方式變更周期和減容(暫停)期限,電力用戶即日可申請減容、暫停、減容恢復、暫?;謴?;申請變更的用戶不受“暫停用電不得少于15天”等條件限制,減免收取容(需)量電費。
《通知》提出,對因滿足疫情防控需要擴大產能的企業(yè),原選擇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繳納容(需)量電費的,實際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過部分按實計取。
《通知》要求,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復工的企業(yè),放寬容(需)量電價計費方式變更周期和減容(暫停)期限,電力用戶即日可申請減容、暫停、減容恢復、暫?;謴?;申請變更的用戶不受“暫停用電不得少于15天”等條件限制,減免收取容(需)量電費。
《通知》提出,對因滿足疫情防控需要擴大產能的企業(yè),原選擇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繳納容(需)量電費的,實際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過部分按實計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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