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科學技術部辦公廳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安全應急裝備應用試點示范工程申報的通知》(工信廳聯(lián)安全函〔2021〕11號)要求,現(xiàn)就組織開展2021年安全應急裝備應用試點示范工程申報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示范目標
聚焦5G、人工智能、工業(yè)機器人、新材料等在安全應急裝備智能化、輕量化等方面的集成應用,探索“產品+服務+保險”“產品+服務+融資租賃”等應用新模式,構建生產企業(yè)、用戶、金融保險機構等各類市場主體多方共贏的新型市場生態(tài)體系,促進先進、適用、可靠的安全應急裝備工程化應用和產業(yè)化進程,以高質量供給促進國內安全消費,為有效遏制礦山、危險化學品行業(yè)重特大事故、提升自然災害防治能力以及培育安全應急文化提供技術裝備支撐。
二、試點示范內容
圍繞礦山安全、危化品安全、自然災害防治、安全應急教育服務四方面需求,從安全生產監(jiān)測預警系統(tǒng)、機械化與自動化協(xié)同作業(yè)裝備、事故現(xiàn)場處置裝備等16個重點方向(詳見附件),遴選一批技術先進、應用成效顯著的試點示范項目。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資格。示范工程項目應由裝備制造企業(yè)、軟件企業(yè)、服務提供商與用戶單位或金融保險機構等組成聯(lián)合體申報(牽頭單位1家,聯(lián)合單位不超過8家),單一企業(yè)申報原則上不予受理。參與申報的單位應為合法經營、無不良信用記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每個牽頭單位最多可申報2個項目,每個項目僅可選擇1個試點方向。
(二)申報條件。申報項目應滿足《安全應急裝備應用試點示范工程實施要素指南(2021年)》(附件)的相關要求,具備技術先進性、應用實效性、模式創(chuàng)新性、示范帶動性等特點。
(三)申報流程。申報聯(lián)合體的牽頭單位參照《安全應急裝備應用試點示范工程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guī)定,向市級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報示范工程的申請(一式一份,并附電子版),市級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發(fā)展改革部門、科技主管部門、應急管理主管部門出具推薦意見報經濟和信息化廳,經濟和信息化廳會同省發(fā)展改革委、科技廳、應急廳開展示范工程項目的初審工作,并聯(lián)合出具推薦意見。
(四)申報截止時間。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fā)展改革委、科技局、應急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積極組織項目申報,于3月12日前將推薦文件、各項申報材料報送經濟和信息化廳。
聯(lián)系方式:經濟和信息化廳經濟運行處
畢文超 028-86265485
侯 東 028-86265963
附件:1.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安全應急裝備應用試點示范工程申報的通知
2.安全應急裝備應用試點示范工程申報書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科學技術廳 四川省應急管理廳
2021年2月24日